新版大气治理计划有何变化

发布时间:2024-04-28 06:21:28 来源: sp20240428

  国务院近日印发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这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三个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,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交通运输部等26个部门联合制定。

  在国新办今天下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、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指出,当前,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进入了负重前行、爬坡过坎的关键期,新版《行动计划》明确了我国下一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、改善目标、重点任务以及责任落实。

  “我国现在成为世界上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,煤源性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,但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。”刘炳江表示,这表现在重污染仍然多发频发,产业结构偏重化工、能源结构偏煤炭、运输结构偏公路的情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善。此外,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治理还在路上,气象问题也给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。

  刘炳江表示,面对新任务新问题,在总结过去1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,本次出台的《行动计划》延续了“大气十条”和三年蓝天保卫战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,主要指“减煤、汰后、控车、治污和抑尘”五大路径,同时也明确了当前治理的三大特点。

 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,坚持PM2.5改善为主线,当前我国空气质量污染还是以PM2.5为主要矛盾,明确PM2.5的下降目标。

  二是坚持系统治污,大力推进产业、能源、交通结构的调整,尤以交通领域的低碳绿色转型量化指标最多,突出了氮氧化物、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。

 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“2+26”城市变为“2+36”城市,长三角与京津冀基本上协同打通,整体解决东部地区的大气污染。

  刘炳江表示,通过10年的持续攻坚发现,在长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及周边交界地,苏、皖、鲁、豫四省交界地区城市PM2.5浓度和原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的PM2.5浓度接近,成为污染较突出的地区,被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。

  “国家支持的力度要大一些,任务压得也要重一些。”刘炳江说,这样就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连为一体,能够系统、整体地解决大气污染问题。

  在刘炳江看来,目前我国空气质量改善得还不够,去年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PM2.5平均浓度为29微克/立方米,是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五六倍,是发达国家的2-4倍。他介绍,绿色转型不能一蹴而就,是否会出现停滞或波动要从几方面来看。

  首先,当前空气治理面临新的机遇,即交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。“越来越感觉到移动源的污染显得更加突出。”刘炳江说,每次雾霾都能监测到,氮氧化物是拉动PM2.5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。

  在《行动计划》中,交通领域的低碳绿色转型着墨最多、量化指标最多,也是措施最具体的一个章节:货运结构调整更加聚焦煤炭、重点行业、港口等关键领域;机动车清洁发展更加强调新能源化;非道路移动化更加强化综合治理;成品油质量更加突出全链条监管。

  此外,还要考虑气候条件。刘炳江介绍,据气候专家的预测,今年我国进入一次中等及以上强度的厄尔尼诺过程。且从另一个大周期来看,每隔20年,我国就进入沙尘频发、高发时期,今年上半年沙尘多发现象已非常明显。

  刘炳江还提到,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制造业国家,无论是煤炭消费量、钢铁产量、有色金属产量、原油加工能力、发电量都稳居世界第一,三大结构还未发生根本性转变。这种情况下,今年我国空气质量确有波动,属正常范围,也恰恰反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。

  过去10年来,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连年增长,累计下达2000多亿元,最大影响表现在有力解决了农村清洁取暖难题。脱硫、脱硝、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的实施,推动我国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清洁燃煤发电基地。此外,我国每年两百多亿元的环境保护税收,超过80%来自大气领域。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,也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
  刘炳江说,目前的环境保护税主要针对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,下一步,将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,发挥税收激励约束作用,多排多缴,少排少缴,调动企业VOCs治理积极性。下一步,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修订研究工作也将启动,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相关领域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,加强科研攻关。

 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

  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张艺 来源:中国青年报 【编辑:葛成】